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2 10:09 来源:住建小云通

image.png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水务局,广州、佛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厅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设字〔2008〕24号)和《关于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22号)2份文件。凡被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6日   


行业聚焦

  • 2026-06-26 热点新闻

    我国将全面建立房屋建筑统一代码制度

    查看全文

推荐资讯

  • 广东:“四强化”织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护网

  • 两部门联合发布《室内空气甲醛治理和检测乱象整治工作方案》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 我国将全面建立房屋建筑统一代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