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周住建要闻(2024.5.23-5.23)

    一周住建要闻(2024.5.23-5.23)

  • 一周住建要闻(2024.5.26-5.30)

    一周住建要闻(2024.5.2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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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1日起,未实名登记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超过罚款5~10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发布

    2020年1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发布,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提出: 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要求约定人工费用。 《条例》正式明确了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属地责

    政策文件  03-30 09:01  44158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

    1总则   1.2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施工现场的运行和管理。   1.4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指导和帮扶建筑业企业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坚持分区分级精准监管,按照疫情防控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策略,开展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传染事件和质量安全事故。

    政策文件  03-26 11:45  4922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国汛办电〔2020〕2号)要求,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本地区城市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0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

    公示公告  03-26 11:40  5617
  • 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

    第一章总 则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监理工程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凡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配备监理工程师。   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第二章

    考试信息  03-25 09:32  5528
  • 广州市居住小区和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及其应用“穗康码”工作情况

      一、持续抓好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穗康码”应用及时落地。   二是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微信、网站等多种方式及时将《指引》等有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向2015家物业服务企业、3395个物业小区宣传,并联系多家媒体对小区应用情况进行了采访报道,大力推广使用“穗康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结合日常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宣传推广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推广使用“穗康码”。   一是指导和

    行业动态  03-25 09:21  4589
  • 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

    第一章总 则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监理工程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凡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配备监理工程师。   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培训快讯  03-25 09:05  2258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防疫期间房屋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房屋建筑项目复工复产相关工作,有效保障建设从业人员健康,结合已印发的《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管廊)类企业复工工作指引》(穗建质〔2020〕28号)内容,现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工地出入口管控   进入工地人员应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通行人员(包括车辆驾乘人员)通过“穗康

    政策文件  03-23 09:28  41411
  • 关于进一步实施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通知(四厅联合发文)

    培训快讯  03-17 15:39  54568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实施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省政府决定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现就涉及我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原由我厅实施的8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具体如下:   (一)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质认定、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   

    政策文件  03-17 09:44  37869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47号)、《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

    政策文件  03-16 10:17  42135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

    政策文件  03-16 09:59  36860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现决定,我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6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在此期间,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的有效期正常开展执业活动。                    

    培训快讯  03-13 08:47  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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