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包工头将告别历史舞台?

发布时间:2019-11-04 14:10 来源:住建小云通


今年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于3月1日正式实施。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政策解读

一、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二、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内容组成。

①基本信息应包括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信息、文化程度、工种(专业)、技能(职称或岗位证书)等级和基本安全培训等信息。

②从业信息应包括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资支付和从业记录等信息。

③诚信信息应包括诚信评价、举报投诉、良好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

三、主管部门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负责制定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1、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督促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2、负责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通、共享。

(三)建设单位

应与建筑企业约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措施,为建筑企业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创造条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四)建筑企业

1、应承担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职责,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相关部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

2、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坚持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3、已录入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建筑工人,1年以上(含1年)无数据更新的,再次从事建筑作业时,建筑企业应对其重新进行基本安全培训,记录相关信息,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

4、应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相关电子考勤和图像、影像等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5、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可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管理费。

6、建筑企业应依法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建筑工人,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公开相关信息。

四、总承包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以及依法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

1、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其招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配合总承包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2、总承包企业应以真实身份信息为基础,采集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及时核实、实时更新;真实完整记录建筑工人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考勤、工资支付等从业信息,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台账;按项目所在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求,将采集的建筑工人信息及时上传相关部门。

五、建筑人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应承担所承接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应责任。

2、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

3、建筑工人应配合有关部门和所在建筑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进场作业前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基本安全培训。

六、行政部门的监管处罚与奖励措施

(一)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列入标准化工地考核内容。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可作为有关部门处理建筑工人劳动纠纷的依据。各有关部门应制定激励办法,对切实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建筑企业给予支持,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及个人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等违规行为,应予以纠正、限期整改,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及时上传相关部门。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通过曝光、核查企业资质等方式进行处理,存在工资拖欠的,可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并将相关不良行为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档案,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三)严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借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名义,指定建筑企业采购相关产品;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额外负担。对违规要求建筑企业强制使用某款产品或乱收费用的,要立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施工企业带来的影响

(一)增加了建筑企业管理和运营成本

从前述建筑工人实名制度对建筑企业的七大要求来看,增设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增加建筑工人的培训、封闭性、费封闭管理需要利用高科技手段、增加高科技的设备和设施等等,无疑中增加了管理和运营成本。

(二)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用工成本

对建筑工人入场前必须签订合同,对建筑工人基本信息等各项信息进行录用,对其出工时间、工作的发放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监控,目前现阶段,建筑行业中建筑工人大多数没有购买社保,实名制度实施以后,建筑企业将要给建筑工人购买社保,无形中给企业增加了的用工成本。

(三)增加建筑企业违法用工和涉税的风险

实行实名制制度实施后,以下违法行为,立马凸显,更容易暴露,难逃行政和司法的制裁和处理:

1、不签合同,非法用工,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风险;

2、不足额购买社保的风险;

3、实名制度实施以后,如建筑企业无法再虚报工人开支,增加成本,偷税漏税的风险

(四)促进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

实名制制度实施后,很多建筑企业将增加企业自有工人的数量,较少建筑工人的流动性,努力加强建筑工人的各项专业技术的培训,建筑工人队伍的含金量会增加。

对建筑工人的影响

1、实行劳务实名制办法,劳务用工信息明明白白,工人们进出项目部大门都有记录,或刷卡或刷脸或打指纹等,每天通过显示屏登记,与工资发放对接起来,直接将工人工资打入银行卡里,有理有据

2、针对建筑工人存在流动性大、老龄化严重、技能素质低、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住建部“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施工企业(包括专业作业企业)应在劳动合同的薪酬中列明用于建筑工人参保所需费用,依法为建筑工人缴纳社会保险

3、中国建筑法律一直没有给包工头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现在要革新这个行业是大势所趋。按法律规定,民工直接受雇于施工企业,与施工企业是劳动关系,但实际情况是,施工企业很少与民工直接发生关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企业签定劳务合同,再由包工头与民工签定劳务合同(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为口头协议)。

4、前几年,农民工讨薪、包工头讨薪极端事件不绝于耳,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建筑工人实名制之后,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直接获取建筑工人的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等信息,自己组建施工队伍,不再需要包工头这个中介。到时候,有实力的包工头成立自己的专业公司,没实力的就只能面临失业。包工头这个代名词,或将退出历史舞台~

劳务实名制办法,撬动建筑业升级

1、建筑工人实名制强化了监管、提高了门槛,从大局和长远来看,它带给工人的更多是保护与关爱。

2、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已高达5000多万人,当前建筑业用工秩序不尽规范、工人水平参差不齐,行业监管也不够有力。住建部发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其用意正在于规范秩序、加强监管、维护权益,促进建筑业长期健康发展。

3、强化监管、规范用工,首当其冲的就是摸清底数。推行实名制,将建筑工人的身份、文化程度、培训经历、技能水平、行为记录、权益保障等信息登记入网、建立台账后,政府部门就能拿着“透视镜”看行业,精细化管理也才有了可能。

4、根据《办法》,建筑工实名制将在我国全覆盖。届时,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活动。这将倒逼建筑企业和用工单位自觉加强内部管理和技能培训,引领农民工逐步转型为现代技术工人,进而提高建筑业的竞争力。

5、当前,建筑业用工大量采用劳务派遣,合同签订情况并不理想,这导致一旦发生事故、纠纷或欠薪,农民工往往有苦说不出。而按照《办法》要求,项目用工必须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且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有了白纸黑字,农民工权益便多了一道“护身符”。

6、让实名制见到实效,首先得把制度落到实处。一来,得“真实名”,监管部门应通过抽检、走访等方式,防止一些单位弄虚作假钻漏洞;二来,要“全实名”,做到制度覆盖全国、信息不留死角,确保信息互联互通,把大数据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7、推广实名制,只是建筑用工制度改革中的一环。未来,各地还应切实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逐步实现建筑工人的公司化、专业化管理,以用工方式改革为产业升级注入持久动力,从而让我国建筑业由大到强、行稳致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文件通知链接(含附件下载):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902/t20190228_239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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