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2-23 00:00 来源:住建小云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7日至8月7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广州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原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管理中心)党委进行巡察,2020年10月14日反馈,市城建事务中心党委经过努力,取得阶段性成效,现根据规定公布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理论、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抓好巡察整改。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对市委第八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组织召开党委会和专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凝心聚力抓整改的浓厚氛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方兴华书记、宋金峰主任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中心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督办。各牵头部门明确整改责任人,搭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细化整改任务,确保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深入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分解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于2020年11月13日印发《中共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管理中心委员会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整改期限,形成“三张清单”,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方兴华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牵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整改领导责任,带头整改,围绕工程管理、物业管理等重点问题,组织专题研究,强化指导、严格监督,推动问题协调解决;各牵头部门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跟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真改实改。

  三是全力推进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机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刻检视、全面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争取在集中整改阶段解决大多数问题,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深入系统全面整改;在制度层面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形成长效机制。2020年以来,共新建制度19项、修订完善制度8项,推动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是严肃整改纪律,加强督办落实,确保整改到位。深化巡察整改认识,强调整改纪律,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坚决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中心以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为目标,坚持“一周一督查、一周一报表,两周一通报”,每周汇总梳理各牵头部门报送的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及成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专题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落实;对已完成整改问题按“一问题一报告一附件”逐一审核,确保整改质量,真改、实改,夯实整改成效。

  五是结合机构改革,做到统筹兼顾,确保平稳过渡。为确保整改工作的连续性,中心明确在集中整改阶段按原定整改工作方案执行,不因机构改革影响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进度;结合实际情况,对个别部门的负责同志予以岗位调整,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新职能新任务,本着“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平稳过渡、不留手尾”原则,做好征收补偿管线迁改项目具体实施移交、安置房实物移交等事宜,一揽子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中心转型升级。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落实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2类共37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1个,基本完成整改10个,正在整改6个,按计划有序推进整改。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虚化,统领乏力”方面的问题整改。

  第一类问题:党委核心领导能力不强。

  1.针对单位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思路不清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检视单位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思路不清问题,深化思想认识。印发《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全面整改落实。二是中心主动承担市住建局交办的概算审核、城市更新、地下管线管理、综合管廊建设、安置房统筹管理等工作,对落实各项新职能新任务深入思考、统筹谋划,形成中心新“三定”方案,2020年11月已获市委编委批复同意。根据市委编委批复,认真研究部署,逐步落实职能、机构和人员调整,理顺编制体制,提升中心整体发展能力。三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中心组学习形式,就城市更新等新职能深入学习探讨,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四是研究起草《安置物业移交工作方案》、《征收补偿管线迁改项目及其派生工程管理移交工作方案》,已报市住建局,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轻装上阵。五是形成《关于进一步完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若干举措》(初稿),减轻干部思想负担,提振攻坚克难和锐意创新的精神。

  2.针对党委抓大事议大事的意识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从严把握和区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规范重大决策行为。二是修订印发《中共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管理中心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目录清单》,对党委会议题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党委抓大事议大事的核心领导力。三是加强制度学习和宣贯,深入学习党委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逐字把握,深入理解;各部门、党支部加强制度学习自觉性,认真对照,从严把握,属“三重一大”事项须提交党委会研究决策;定期排查主任办公会、业务工作例会、各类专题会及其他会议议题,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上会尽上会。

  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中心党委会议深入学习《中共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管理中心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全面深入学习党委议事规则,入心入脑,明确提出要求“党委议事规则不仅要烂熟于心,更要外化于行,在行动上讲规矩、守边界,不可有一丝一毫的松懈怠慢。”二是党委书记方兴华同志郑重表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表决阶段“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4.针对班子成员协作配合不好问题的整改。一是通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等,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干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及《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等,加强班子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中心班子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厘清工作界面,避免业务交叉、推诿扯皮等现象再发生,并适时优化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加强团结协作意识。三是转换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协调机制,通过主任办公会、党委会深入研究探讨,制订《关于加快完善历年市政工程项目直管房拆迁补偿工作的实施方案》,研究起草《在管安置物业移交工作方案》,逐步推进安置物业实物移交,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5.针对虚假整改欺上瞒下问题的整改。一是已梳理原下属公司承租个别安置物业转租给民营企业情况,包括公开招租限制性条件及清退租户情况。二是督促原下属公司落实整改,已收到该公司落实整改材料,将与民营企业解除现有“租赁关系”,按政策要求重新订立合作协议。三是已拟定在管安置物业移交方案,拟按现状移交珠实集团,并已向市住建局请示移交事宜,该局正协调报市政府审定。四是加强教育监督,对物业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问责,2019年中心党委对原下属事务中心党支部作出责令书面检查决定,对原下属公司党支部作出通报批评决定,对中心相关部门和原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第二类问题:履行职能职责步履蹒跚。

  6.针对重点项目推进迟缓问题的整改。一是与项目业主和属地政府进一步加强联动,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协调督办,编制工作简报。二是召开工作例会,聚焦项目重点难点,“一案一策”,攻坚克难,取得阶段性进展。三是车陂路隧道工程征收管线工作基本完成。金融城东区收储共26宗地块,已完成18宗,近期完成广物木材公司等3宗,为科技创新组团土地出让和临江大道东延线项目建设创造了条件;省属企业和海警地块的收储原则已达成一致,正按程序报省、中央军委等审批。如意坊放射线一期工程剩余广铁集团地块已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正与广铁集团协商。四是市第一人民医院扩建项目需征收572户,已完成征收509户,完成率89%。已对拒不配合的16户被征收人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有效促进了征收工作开展。

  7.针对综合管廊建设进度严重滞后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工期滞后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有效对策,加快项目建设推进。二是全面梳理四个管廊项目、PPP合同、实施机构职能,印发《地下综合管廊工作PPP项目实施机构管理大纲(试行)》,并严格贯彻执行。三是履职尽责,加大对管廊项目重点问题的协调和监管力度。

  8.针对新职能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在前期筹备和工作开展基础上,认真研究梳理地下管线建设管理职能,设管线技术部和管线督查部,已获市委编委批复,正在落实机构人员调整。二是增补电力、燃气、通信、热力与工业、测绘与物探等专业专家库,推荐相关专家入库,试点开展地铁十一号线环城地下管廊、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管线迁改方案评审。三是初步建立全市管线信用管理体系,形成《广州市管线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初稿)。四是印发《关于编制2021年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的函》至各区道路建设部门、建设单位、管线权属单位,统筹全市管线建设计划。五是协助市管线办印发《关于加强使用地下管线开挖及会签管理系统的函》,督促建设单位在施工前通过系统平台会签管线权属单位,防范施工破坏管线事故。

  第三类问题:攻坚克难精神欠缺。

  9.针对直管公房产权交换、房产移交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公房产交和房产移交专项工作小组,形成《关于历年城建项目征拆涉及直管房产权补偿和房屋移交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有重点地推进落实。二是梳理完成越秀区直管公房台账明细表、洲头咀隧道工程项目公房台账明细表。三是召集各区建设局、房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召开直管房产权补偿及房屋移交工作专题会,研究节点难点问题,并探讨解决问题的做法。四是发函属地区政府及实施单位,敦促加快公房产交、房产移交工作。五是移交湛家大街7套公房(安置面积共541.35㎡)给越秀区房管局。

  10.针对请款冲账行动迟缓问题的整改。一是明确年度冲账目标、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工作机制,每周统计冲账进度,每季度定期通报。二是自2020年5月巡察至今冲账1.05亿元,其中巡察整改以来共冲账1.00亿元,累计完成冲账2.21亿元,冲账率36.64%。

  11.针对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改。一是到悦华公司实地调研并发出整改函,督促悦华公司梳理小区闲置公共设施情况并就闲置公共设施情况作说明。二是全面梳理552处回迁安置房未办理产权证的情况。目前已办理房产证443处,暂未办理房产证92处,不需我中心办理房产证17处;王圣堂项目于2020年11月底通过规划验收,争取2021年6月底前完成产权证办理。三是全面梳理并形成重复访和历史遗留案件台账,明确包案领导及责任部门和经办人,并报市住建局信访处备案。四是对涉及群众利益、信访矛盾突出的信访案件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并逐步解决。五是优化12345热线办理流程,为管廊建设单位开通12345办理账号,提高热线办理效率。在中心OA增加12345热线及信访处理模块,规范处理流程。六是将重点信访案件纳入中心重点督办事项范围,定期予以督办。

  (二)关于“管党治党抓而不紧,基础薄弱”方面的问题整改。

  第四类问题:思想政治引领不力。

  12.针对理论武装走形式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持续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促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二是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理论学习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丰富学习形式,注重学习深度和学习效果,2020年开展中心组学习5次,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工作的成效。三是抓好“头雁建设”,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市管干部专题培训,党支部书记实现培训全覆盖,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加强党支部书记考学工作,切实提升党支部书记理论和实践水平。四是抓好党员学习教育,落实“三会一课”,用好“学习强国”、廉洁广州党员随身微教育等平台,强化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

  13.针对基层组织不健全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原下属悦华公司党支部和综合部党支部书记长期空缺、指定负责人主持工作情况,分别于2018年11月、2020年6月支委换届选举时补选到位。二是全面梳理支部组织设置情况,结合此次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制定党支部设置调整方案。及时启动增补党委委员工作程序,撤销原下属市城建安置房事务中心党支部,按程序向市住建局机关党委提请本届党委、纪委延期换届事项。三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夯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理论基础;梳理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日常党务工作规范和流程。

  14.针对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问题的整改。一是抓好“头雁”工程,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2019年以来,中心落实在职、离退休、新任党支部书记以及党支部负责人培训全覆盖。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建立党支部工作标准化模式。全面梳理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党务日常工作流程,降低基层党支部工作的随意性,做到程序规范、标准统一。三是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中心领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与并指导所在支部的党建工作;不定期开展支部交叉巡查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按季度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党支部及时督促提醒,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党支部评星定级的重要参考。

  15.针对对巡察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刻认识巡察的重大意义,把巡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整改期间,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和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彻底整改。二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纪律教育学习月、党委书记讲党课、支部“三会一课”等,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树牢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针对巡察指出的37个问题,制定133项整改措施,全部纳入督办范围,建立“一周一督查、一周一报表,两周一通报”工作机制,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1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层层压实。中心党委会议做好研究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度党建党廉工作要点。二是巩固中心组学习主阵地,完成专题学习5次,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思想保障。坚决全面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对两份文件进行封存,不得提供查阅利用,并对OA系统、档案室文件进行排查清理。三是加强新闻阵地建设,印发宣传工作制度,落实中心2020年宣传工作方案,完成年度信息报道任务,其中《我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工作机制》获市领导批示。四是做好监督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工作总结、述职报告中,按要求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第五类问题:管党治党宽松软。

  17.针对长期未设立纪检工作部门问题的整改。一是配齐配强专职纪检干部。2020年5月已调配1名纪检干部到人力资源部试用。2020年11月,根据市委编委批复,结合纪检工作实际需要,在组织人事部设纪检岗,配1名专职纪检干部。二是坚持“一岗双责”,加强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培训,调动并发挥纪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作用,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加强交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中心纪委书记带队到市住保办交流学习,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沟通联络,主动争取指导和支持。四是完成新一轮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结合新的机构职能调整及时跟踪完善;针对廉政风险突出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强监督;编印《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党的十八大以来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材料》,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8.针对专项整治走过场问题的整改。一是引以为戒,加强“裸官”清查力度,于2016年、2018年、2020年数次不定期进行排查,全面掌握“裸官”情况。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摸排2013年以来违规挂靠个人资格证书情况,对自查发现的3名违规挂靠人员进行处理,并责令其将违规所得上缴财政。三是严格按照市纪委有关处理意见,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2名干部进行处理,加强警示教育。四是严肃查处物业经营整治中个别经办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并按照“一案双查”工作要求,责令其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深刻反思并作出书面检查,提出整改方案,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完善制度,加强物业规范管理。五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19.针对抓早抓小走形式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印发《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落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印发《中共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管理中心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话制度》,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动抓早抓小谈话工作常态化、全覆盖。2020年以来共开展各类谈话115人次,其中诫勉谈话2人、谈话提醒1人、提醒谈话43人次、批评教育42人次、谈心谈话27人次。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完成新一轮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根据机构改革及时跟踪完善;对廉政风险突出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强监督,确保整改落地见效;编印《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党的十八大以来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材料》,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六类问题:干部管理不规范。

  20.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刻反思2018年12月、2019年2月干部选任中违规设置资格条件,在后续开展的干部选任中严格按规定设置资格条件,未再发生此类情况。二是严格落实任前公示期天数的规定,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三是规范完善考察程序,在2018年12月以后开展的干部选任中,全面征求局机关纪委和本级纪委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廉政意见“双签字”工作的通知》。四是将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聘任,属唯一特例情况,今后坚决杜绝此类特例情况再发生。五是加强学习培训,熟练掌握选人用人政策法规,认真研读并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做实做细选任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21.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松懈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印发《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明确出国(境)天数、次数及审批流程,同时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二是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港澳通行证、护照、台湾通行证等因私出国(境)证件实施统一集中保管,建立因私证件登记台账,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全员登记备案。三是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登记表,细化领用和归还信息登记,尽可能做到记录准确详实,并加强证件归还督办。四是全面核查2015年以来职工出入境情况,发现管理不严和违反制度规定情况予以严肃问责,对逾期还证、出境超出规定天数或次数的4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出境信息填报不全、实际出境时间与审批时间不一致或审批手续不全的33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对组织人事部门4名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五是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2.针对绩效考核随意性大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绩效考核分配政策制度深入宣贯和学习,进一步解读说明,最大限度争取干部职工理解支持。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征求对现行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方面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对现行绩效考核分配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的10条意见建议分析研判,其中5条合理化建议予以采纳。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绩效考核等次评定负面清单的通知》,增强对绩效考核等次评定工作的指引。四是健全绩效考核领导工作机制,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对相关政策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力度,并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持续改进完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三)关于“廉政风险突出,用权任性”方面的问题整改。

  第七类问题:招标违规情况严重。

  23.针对规避招标司空见惯问题的整改。一是立行立改,新实施的管线迁改派生工程按照“谁开挖、谁修复”的原则,由相应管线迁改实施单位一并实施;无法一并实施的,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及中心预选承包商库管理办法确定实施单位。二是全面梳理已完工尚未签订合同的征收补偿和管线迁改派生工程,建立台账,本着尊重历史、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分类分批处理。三是加强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已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和职能职责,增强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力量,正在修订相关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制定了《项目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工程图纸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学习宣贯,规范了工程变更管理。

  24.针对不公开招标习以为常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梳理2018年1月后管线施工单位确定情况,建立台账,本着尊重历史、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分类分批处理。二是加强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已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和职能职责,增强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力量,正在修订相关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三是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加快推进征收补偿和管线迁改项目移交工作,拟定《征收补偿管线迁改实施项目移交工作方案》,市住建局已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业主进行研究,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批。

  第八类问题:工程管理乱象突出。

  25.针对先开工后签合同现象普遍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审批手续及施工流程,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再进场施工的工作原则。以洛溪大桥拓宽项目的合建通信永迁工程为例,经过业务例会讨论和专文请示领导同意后,层层把关审定后方可签订合同。自巡察整改以来未再发生此类问题。二是全面梳理已开工未签合同项目情况,以及近期急需签订合同再进场施工的项目情况,专题研究,分类分批处理。三是加强制度学习宣贯,组织召开合同管理制度宣贯会,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26.针对虚增工程量情况严重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超标准补偿方案的审批,制定《菠萝山保障性住房周边道路配套工程补偿方案》,并已报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待天河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批复。二是补充完善相关征收补偿依据,菠萝山保障性住房周边道路配套工程已补充测绘明细10份,补偿数量确认表6份,并协调属地村委及承租户对补充完善测绘数据签字或盖章确认;广州南站区域地下空间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已补充完善板房权属证明文件,拆迁量确认表补盖公章(广州南站管委会),同时发函项目业主对板房权属及补偿量进行确认。三是修订完善《征收补偿业务补偿量确认流程及办法》,并严格按照工作制度执行。

  27.针对工程结算严重滞后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结算工作三年计划加快推进历年项目结算报送工作。完成终审项目并归档共640份,已完成集中整改阶段计划;完成管线迁改合同终审报送1300份,已达到深化拓展阶段报送2000份目标的64%。二是通过查找历史档案、台账记录,认真梳理了59项征地拆迁补偿项目退审情况,目前落实有退审函记录的项目共49项,仍有10项退审项目无法落实退审原因。拟再次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第九类问题:物业住房监管失职。

  28.针对拆余物业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一是拟定了《处理拆余无产权物业工作方案》,转变拆余物业管理模式,从根本上解决此类物业管理问题。已报市住建局,待征求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二是拟定了《拆余物业管理办法(初稿)》,明确该类物业管理责权关系,形成长效机制。三是清退并查封晓港东马路8号房屋,积极追缴侵占人非法所得,已累计追缴20万元,对未缴交的8万元已提起诉讼。四是按照在管安置物业按现状移交珠实集团的思路,拟定《在管安置物业移交工作方案》,已报市住建局审议。

  29.针对闲置物业造成浪费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梳理在管安置物业,分门别类,形成已安置、待安置和公建配套三类安置物业台账。二是拟定了《处理拆余无产权物业工作方案》,转变拆余物业管理模式,从根本上解决此类物业管理问题。已报市住建局,待征求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三是已组织意向接管单位召开物业移交协调会议,对物业移交、接管思路及移交协议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四是已与市住建局、财政局对接中心部分安置房注入广州机场建投公司事宜。五是36套存量公房无偿调拨两家租赁平台,目前已报市财政部门审批,其中移交城投公司的28套财政局已批复,移交珠江租赁公司的8套财政局正在办理中,批复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0.针对违规出租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化巩固前期物业清理整治成果,修订完善城建安置物业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二是市审计局经责小组组织召开会议明确,由我中心结合审计意见,将申请核销悦华公司出租出借城建物业欠缴租金工作上报市住建局,并在市财政局的协调下,明确处理意见。三是提升在管物业管理效能,推进实物移交工作。已拟定在管安置物业移交方案、拆余无产权物业处理工作方案,并报市住建局,待征求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

  31.针对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梳理在管安置物业,分门别类,形成已安置、待安置和公建配套三类安置物业台账,并进一步收集完善台账信息。二是拟定了《安置房台账管理办法(初稿)》,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三是拟定了《安置房租金催收管理办法(初稿)》,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四是加大安置物业现场巡查力度,避免出现违规转租、到期不退等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五是针对番禺大石镇洛溪新城裕景花园西区4街30号房屋租期长达20年的情况,已申请仲裁清退房屋,广州仲裁委已开庭,待裁决后开展下一步工作。

  (四)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止,我行我素”方面的问题整改。

  第十类问题:违规公款消费不收手。

  32.针对公车使用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一是中心结合公车改革修订了《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抓落实,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二是2018年经自查发现个别职工于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有违规使用粤通卡的情况。由党支部书记及时对其约谈,并责令其深刻检讨,该职工于2019年3月将违规金额退至本单位账户。三是组织开展公务用车管理深化整改。制定《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重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提出整改要求;纪委书记到会并作监督提醒。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逐级开展提醒谈话19人次。四是印发《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细化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对节假日、非工作时间用车审批和加油严格管控,同步修订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印发后组织宣贯,抓好落实。

  33.针对外出调研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印发《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管理中心调研工作办法》,明确外出调研应先向对方单位发出公函,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调研地点。二是加强调研工作管理,每年制定中心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三是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公务差旅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变相公款旅游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准确理解把握并刚性执行调研经费使用,防范廉政风险。

  34.针对公款购买购物卡和私人用品问题的整改。一是中心对2013年在友谊、广百、新大新等公款消费,已组织相关人员退款,并全部上缴财政账户,逐级开展提醒谈话4人次。二是原下属公司对公款消费情况进行核查,已组织相关人员退款,并上缴财政账户。三是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办公用品采购和福利发放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抵制“四风”,坚决杜绝违规公款消费。

  35.针对公费接待违反规定问题的整改。一是向原下属公司通报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原下属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整改方案。二是原下属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整改,召开支委扩大会展开分析、自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任公司班子成员退缴部分绩效,在全公司范围开展教育。三是原下属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22人次,并再次学习《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第十一类问题:工会经费使用随意。

  36.针对工会经费使用随意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2016、2017年“市长杯”篮球联赛购买比赛服装问题,参照2018年相关规定,已组织相关人员退款,上缴中心工会账户。二是针对2016、2017年“三八”妇女节向妇女之友和工作人员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已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当时的购买价格全额退款,全部上缴工会账户。三是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工会经费使用有关规定。

  第十二类问题:文山会海现象仍未根除。

  37.针对文山会海现象仍未根除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切实减少“文山会海”工作措施》并印发执行,对中心发文和会议相关事宜作出规定:(1)中心公文实行总量控制,分2020年和2021年两步实现发文总量在2018年基础上压减50%以上的目标;(2)明确不予发文的情形,严格控制文件印发篇幅和范围,大力精简“文山”;(3)严格会议计划与统筹,减少会议数量,严控会议时长,大力精简“会海”。二是据统计,2018年中心发文总量1813份,2019年中心发文总量1167份,比2018年发文总量减少35.6%,实现在2018年基础上压缩30%的目标。

  三、巩固深化整改、推动更大成效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要继续努力。下一步,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继续全面彻底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在巩固前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标本兼治,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端正态度、改进学风,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强化理论武装,以理论指导巡察整改实践。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不达标准不销号,不彻底整改不收兵。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在巩固深化成效上下功夫,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坚持一抓到底。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紧盯工程管理、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管根本、立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的针对性、实操性、指导性,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提高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通过全面信息化建设,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

  (四)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中心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1+4”工作举措结合起来,全面贯彻“十四五”规划,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抓整改与抓全面从严治党、抓转型升级、抓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做好安置房物业和征拆工程项目的移交,开展好新职能新任务,为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83124975,邮箱地址:市政府3号楼408室,中共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电子信箱:jjz_zjj@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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