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20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观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0 11:20 来源:住建小云通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的安排,我厅定于2020年9月组织“20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观摩活动安排

  我厅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东莞、清远6个市,共组织6项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选择观摩。现场观摩活动的组织工作分别由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东莞、清远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项目参建单位承担。具体观摩项目概况及现场观摩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各观摩项目交通指引详见附件2。

  二、网上观摩活动安排

  我厅组织录制了6项观摩项目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装配式施工、绿色施工、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先进施工工法应用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视频,以及《高质量德国建造启示录》《居有品 住有质 生活更美好》建筑宣传片,9月份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微信公众号、粤建网、广东建设报网站和省建筑业协会、省市政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外发布。

  三、其它事项

  (一)请各地各主管部门大力宣传,积极动员本辖区行业协会(学会)、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收看网上观摩内容,推广工程质量先进工法、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进一步提升我省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二)请观摩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遵守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现场观摩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从严控制场内人流、规模、频次、聚集度,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绝对保证不出现任何问题,全力确保“质量月”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请各地各主管部门按照观摩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组织本辖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分管质量工作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前往观摩项目,并于观摩活动前两天先联系观摩项目预约。

  (四)活动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有与疫情严重国家、地区人员接触史,或有疫情严重国家、地区驻留史,或有其他任何疑似情况如发热等身体不适的人员,决不允许参加现场观摩活动。

  (五)参加现场观摩活动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附件:1.观摩项目概况

     2.观摩项目交通指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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