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防高坠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7-17 09:31 来源:住建小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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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领导关于落实防高坠措施的指示精神,防范和遏制建筑工地高坠事故多发、频发,针对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现状,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企业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几起高坠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佛山顺德“6·27”较大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模板工程、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依照《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指导图集(防高坠篇)》及相关工作部署,我局自5月1日起开展防高坠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在建房建工地防高坠安全管理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基本情况
  我局组织有关专家,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共检查项目187个,发现高坠安全隐患162项,主要问题如下: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施工单位未编制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未严格落实作业前工人安全交底制度,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施工安全日志》和《监理安全日志》流于形式,长期未发现问题。
  

    (二)临边作业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防护栏杆高度不满足 1.2 米要求,防护设置不牢靠,洞口作业未采取防坠落措施,电梯井口防护高度不满足 1.5 米要求,外脚手架搭设进度滞后于主体施工。
  

    (三)对施工现场可能堕落的物料未进行拆除或采取加固措施,拆除下的物料、废料未及时清运走,大量堆积在外脚手架上。
  

    (四)钢筋加工场等交叉作业堕落半径内未设置安全防护棚,防护棚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主体结构与外脚手架间安全兜底网缺失。

  

      二、处罚整改工作要求
  为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及企业应按照以下工作要求督促整改:

  

     (一)限期整改及“回头看”。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我局和各区住建局已对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各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整改。各安全监督单位应对自身管辖的问题项目“回头看”,对整改情况和其他安全隐患进行复查,7月17日前将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二)通报批评和行业惩戒。为有效惩戒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决定对嘉禾联边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二)等25个问题突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详见附件),并依照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进行扣分。
  

       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针对专项检查暴露出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明查暗访,加强监管执法,对高坠安全工作不落实、搞形式主义的企业,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对检查发现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诚信扣分、上报不规范行为处理,对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项目,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
  

     (二)进一步排查整治高坠安全风险隐患。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针对临边、悬空、脚手架、洞口、操作平台、高支模体系等重点部位,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针对人员违章作业、防护设施不全等重点问题,全面排查高坠安全风险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建档、逐一整改,确保闭环。
  

     (三)进一步强化高坠安全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预防高坠的“五个必须”,即“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实行作业审批,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必须落实工程措施,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企业”。各施工企业要加强高处作业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作业前安全交底制度,加强高处作业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到不安全、不作业,无防护、不作业。
  特此通报。
  附件:通报问题及单位名单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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