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构建房屋建筑工程基坑监测的长效安全监管模式,推动行业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现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工程监管实际,制定本通知,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基坑工程作为房屋建筑与地下工程的重大风险源,原有管理模式存在数据标准不统一、分散孤岛化、篡改风险高、预警响应滞后等问题,数据造假和异常处置不及时已成为当前安全监管的核心痛点。
二是《广州市数据条例》已明确要求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为基坑监测等工程安全数据的规范化归集、共享与市场化应用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三是广州市房屋建筑施工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平台已建成投用,初步具备数据安全存储与共享服务能力,为监测数据的统一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同时,放开软件服务市场也符合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方向,通过引入专业市场力量,有助于提升监测数据价值挖掘能力,进一步构建可持续的智慧监管模式。
二、热点问题答疑
问1:哪些工程需要归集基坑监测数据?数据有何硬性要求?
答:全市新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及综合管廊的基坑监测活动均需归集数据。现场原始监测数据和成果报告必须通过穗建通“监测通”模块实时上传至广州市房屋建筑施工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平台,数据上传后自动固化,任何单位不得修改、删除、覆盖或替换,确保真实可溯。
问2:平台软件服务市场如何开放?企业可提供哪些服务?
答:平台向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软件开发企业开放接入权限。企业系统需满足数据实时上传、传输安全等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可提供智能分析、自动报表、风险研判等市场化增值服务,由参建单位自主自愿选择,无新旧系统并行过渡期。
问3:参建单位的自建系统该如何与平台对接?
答:允许参建单位建设自有监测管理系统,但必须遵循“原始数据先进平台”原则。现场设备采集的原始数据应通过穗建通“监测通”模块完整、实时、直接上传平台,自建系统仅能通过平台统一接口调取已归集的数据,且监测报告必须依据平台原始数据编制。
问4:监测数据触发预警后,具体处置流程是什么?
答:预警信息优先推送至建设单位,由其牵头组织各方开展现场核查与处置。一般性预警需当日完成认定,24小时内上传完整处置报告备案;对多次预警、风险扩大等情况,平台将推送信息至监管部门,由其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问5:未落实政策要求会有什么后果?技术问题如何解决?
答:各区住建局及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会将数据上报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对未按要求上报、数据造假、异常不处置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技术问题可查阅平台操作手册及接口标准,也可通过技术答疑QQ群或服务电话联系平台运维团队。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6月15日起正式实施。
随时掌握身边大事
轻松了解行业动态
权威真实可信赖
最全面的信息内容
高效解决培训难题
无需停工,随时随地学习
关注“”微信公众号,查看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