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称评审 | 初中高职称评审分析作用 、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 、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技能提升学习培训考试

发布时间:2022-07-29 10:12 来源:住建小云通

这一段时间是职称报名的高峰期,无论是对于初级职称还是中级职称来说,三四月份是职称代理单位很忙的阶段,因为要准备初级职称的报审资料,又是中级职称咨询报名的时间段,为什么中级职称会这么早报名呢?因为要提前抢占名额,后面几个月的时间去准备收集资料,那学员们就会面临一个问题,怎么才能寻找靠谱的职称代理单位呢?

职称代办

  也许有些学员会有些纳闷,为什么要找职称代理单位?一是因为很多学员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去准备评审资料,那找职称代理单位之后,很多资料都是由职称代理单位协助准备,二是因为有些学员想评审职称,但是通过自己的了解,认为条件达不到,但是职称申报老师对于政策是比较了解的,然后可以通过其它的形式来进行职称申报。虽然职称代理单位确实能够解决很多问题,但是现在市场上职称代理单位很多,一些想快速拿证或者辨别不清的就很容易受骗,那就要注意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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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证时间太快的??????

  现在办理职称都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够拿到职称证书,很多代理单位就是利用学员们想早点拿证书的心理,就随便承诺,几个月时间就能拿到中级职称职称证书,那怎么可能呢?一般初级职称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而中级职称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中级职称需要准备的资料很多,专家委员会评审之后还要进行复审,通过之后会通知答辩,然后进行公示,中间任何一个环节都是需要时间的,怎么可能几个月就能拿到证书呢?遇到这种情况的也要多想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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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职称流程:

  职称评审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评职材料的准备。每一项评职材料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来准备,业绩、论文、基本信息材料、专利都是评职称必不可少的东西,一旦材料出现无法证明或者不齐全等这种问题,会对职称评审产生巨大的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几年内无法再次参加评审,后果还是非常严重的。相信许多人才对于业绩这方面倒并不是那么担心,其老大难其实是论文。许多工程项目做的非常好的人才,你让他去写几篇文章,简直比登天还难。无论是思路还是写作水平,其实都是达不到评职人员基础水平的,这时候就可以找职称评审的老师指导一下,毕竟职称评审老师的经验非常丰富,协助学员们完成论文这都不是问题。

  材料准备完成之后,接下来就是组卷这项工作了。能将每一项资料谨谨有序地整理好,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一次评审都没有参加过的学员,更是难上加难,这时就需要学员们仔细阅读评审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来整理相关材料。

  在组案完成后,资料就要送到人社局进行评审,在人社局材料初审结束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学员们会进行职称评审答辩或者职称考试,待答辩或者考试结束后,人社局会公布评审结果,并进行网上公示。通过评审的学员,等待人社局发证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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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下证单位主要分为三种

人社局证书、协会证书和企业内部证书。含金量最高的肯定是人社的证书。

       因为人社局颁发的证书是全国通过的,也是办理最多的,主要就是因为它使用范围广,含金量高,任何专业的职称都是全国通用的,它不是专门只针对本地区的才能使用的,而是到任何一个地区都是认可的,因此办理职称证书时,一定要认准是人社局办理的证书。当然也有学员反映公司不认同外地的职称证书,这种情况一般是大型国有企业,他们有专门的评审单位,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评审机制,公司内部使用时更方便也更有效率些,那这种情况也没有办法

      第二种就是协会证,一些机构打着价格低,下证快的幌子去忽悠学员们办理职称,很有可能就是这种协会,但是这种证书基本上没有地方认可,办理了一点用处都没有。大家在咨询职称评审时,一定要了解清楚下证的单位到底是哪个,最有用的就是人社局的职称证书,最没用的就是协会证,那学员们一定要记住,如果自己符合了报名条件,就要到正规的职称机构进行办理,办理的一定要是人社局下发的职称证书,无论是对现在还是对以后都是很有用的。

    第三种就是单位证书,就像老师上面讲到的,有些企业有自己的评审机制,可以让员工不去评审人社局的职称证书,而是公司根据员工的情况去给员工定哪个等级职称,下证的单位就是所在的公司,但是有一点大家要知道的,如果将来不在这个公司发展了,那么这个证书在这个社会上一点价值都没有了,不会有单位认可公司的职称证书,那么等于说一切都归零,如果要办理职称,职称从最开始的初级职称开始办起。

2办理职称证书,能不能在全国通用,还要看用在哪个方面?

  第一种就是找工作的时候,现在企业招聘人才的时候,更看重的是个人能力,而职称证书就是这样的一个作用,专门衡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这种情况下就完全不用担心职称证书是全国通用的这个问题了。

      第二种就是增加养老金,我们都知道,随着职称等级的逐级升高,那么所缴纳的社保的比例就增高,那么在退休之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对于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这个问题是有很明显的区别的,这个可以咨询周围有高级职称证书的人员。

  第三种就是升职加薪,大多数情况下,企业都会认可职称证书的,但是不排除一种可能就是,企业非要内部的职称证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办理的职称证书,就不能使用,但不常见,毕竟在人社局办理的证书的使用范围要比公司的使用范围要广,认可度也高,如果公司非要内部办理的职称证书,那也没有办法。。所以请认准人社局的职称证书。

助理工程师职称确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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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到底有哪些作用呢?个人总结了7个方面。


  1、升职必备证书。公司在考核员工能否担任管理层岗位的时候,看的就是学员的能力以及技术水平,而职称就是这样一个作用,你说你有职称证书,那么公司肯定是优先考虑有证书的学员,而不是什么都没有的学员去担任管理岗位。 

      2、涨薪必备证书。在职称评审通过之后,拿到职称证书,很多公司都会有相应的奖励,并且会随着职称等级的提升,薪资也会提高。

  3、从业必备证书。特别是对于刚毕业不久的学员来说,在公司选拔人才的时候,如果自己有一本职称证书,那么对于自己无疑是很有帮助的,并且目前初级职称的要求还并不高,如果自己评审了初级职称证书,那么后期对于评审中高级职称的证书也是很有帮助的。

      4、跳槽必备证书。如果在工作中,看到了一家待遇更好的公司,谁都想去,但是没有能力,没有资本,新公司怎么会要你呢?那职称证书就是跳槽的砝码,可以看看很多公司在招聘人才的时候,都会将职称证书作为一个必备条件。

  5、升、办资质必备证书。前面说了,公司开业需要用到职称证书,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后期如果公司需要升资质都是需要有用一定数量的中高职称证书的人员的,如果没有达标,那么很可能都某个方面的资质会吊销的。


     6  、落户安家必备证书。近几年,积分落户也成了大多数人都关心的关心的问题,如果积分不够,是没有办法落户的,但是随着相关的优惠政策,职称证书也是可以加不少分的,甚至有部分地区,如果拥有中高级职称是可以直接落户到当地的。

  7、提升养老金必备证书。职称证书跟养老金也是有一定关联的,职称等级越高,那么对象所缴纳的养老金就越高,那么等到退休之后,每个月所拿到也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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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职称对企业的价值

  (1)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如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与质量直接关乎企业的研发 能力、中标

能力、市场占有率等

  (2)获得国家行政许可 如建筑行业资质申请、维 护、升级,生产技术企业新建研发实验室等,国家规定需要具备一定数量的相关工程师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3)建设持续人才梯队 如储备相关人才梯队,最大程度降低相关工程师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流失(如 离职、跳槽、伤亡等)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4)获得国家财税支持如具备一定数量的工程师 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可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税收减免、人才补贴等政策带

  (5)带来实际业务收入如工程、项目招投标,需要有相关工程师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6)防范相关政策风险如国家社保联网,如果企业不具备一定数量的工程 师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可能会被国家强制注销相关资格

(以上为个人对于职称评审见解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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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 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评审标准

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应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 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 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具有独立承担 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一定的技术 研究能力,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具有指导和培训助理 工程师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公用事业工程、市政工程、风景园林 工程等方面从事科研、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 强国建设。 

(四)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年;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 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 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 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城乡规划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科研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 (部)级科研项目 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 鉴定或验收。 

2.参加 1项以上跨市域(地级)的区域规划或 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总体规划。 

3.作为主要人员参加完成 1项以上县城总体规划或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或相当于上 述规模的开发区、园区等总体规划,或 3项以上有较复杂内容的专项规划。参加完成 1 — 17—项 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公共设施规划或 2项以上国家、省级旅游区、文物古迹历史街区 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专项规划。 

4.作为主要人员参加完成 3项 10公顷以上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 详细规划、环境景观规划),或有较复杂内容的专项规划(如交通规划、文物或历史地段保 护规划、风景地段规划)。 

5.参与编制完成省级行业地方标准,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二)从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岩土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作的工 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科研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 (部)级科研课题 1项或市(厅)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或验收。

2.参加推广应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2项以上。

3.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4.参与编制完成省级行业地方标准,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5.从事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岩土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按 专业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①建筑工程设计:参加完成 1项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 2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或 3项 以上小型以上工程项目的设计; 

②建筑工程施工:参加完成 1项以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 2项以上二、三级房屋建 筑工程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 

③岩土工程(岩土勘察、设计、测试、治理,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建设项目水资 源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水文地质、工程地 质、环境地质调查等):参加完成 2项以上大型或 3项以上中小型工程; 

④安装工程(管道、钢结构、工业设备、起重运输、工业电气仪表等):参加完成 1项以 上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或 2项以上二级机电安装工程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 

⑤装饰装修:参加完成 1项以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 2项以上二、三级房屋建筑工 程以上工程项目装饰装修的施工; 

(三)从事建设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招标代理、工程测量、质量检测、造价 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科研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 省(部)级科研项目 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 的鉴定或验收。 

2.参加推广应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2项以上。 

3.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4.从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招标代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 — 18—加完成 3项以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 6项以上二、三级房屋建筑工程 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咨询、招投标等工作;从事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 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完成 1项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建设或 2项以上二、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监理、项目管理工作。 

5.从事工程测量、质量检测(监测)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完成一 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 3项以上,或二、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 用工程建设项目 5项以上的工程测量、质量检测(监测)工作。 

6.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与审查、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标准(规范、规 程、规则)的编制与审查工作的工程造价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完成一类建筑工程建设项目 1项以上,或 3项以上二、三 类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以上的工程造价确定的编制和审查; 

②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完成全国统一、省(区、市)、行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及 国家或地方计价标准(规范、规程、规则)的编制(审查)和管理; 

③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编审本地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2项以上补充计 价依据并发布执行。 

(四)从事公用事业(给排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的科研、规划、设计、 施工、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科研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 省(部)级科研项目 1项或市(厅)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 定或验收。 

2.参加完成 1项以上大型或 2项以上中型或 3项以上小型以上工程项目的规划设 计或施工管理工作。 3.公用事业生产运营企业从事本专业生产技术连续工作 5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 (包括质量、安全、设备)。 

4.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5.参与编制完成省级行业地方标准,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五)从事市政工程(道路、桥梁、照明与交通)科研、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的 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科研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 省(部)级科研项目 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并担任过单项研究报告的 主要撰写人。 

2.参加完成 1项以上大型或两 2项中型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或 3 项以上中型以上桥梁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或累计完成 2平方公里的道路交通规划 设计与施工。 

3.担任城市道路、桥梁、照明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完成 4项以上独立维护工程,且 — 19—在养护管理单位连续工作满 6年以上,负责的设施完好,未出现安全事故。 

4.参与编制完成省级行业地方标准,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六)从事风景园林的科研、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生产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过 2项以上省、市或部委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或参加编写过 2项以上省级 行业地方标准,科研成果通过专家验收并达到国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 

2.参加完成 1项以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或 2项以上省、市级风景名胜区规划, 或 2项以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 2项以上风景园林其它项目规划等工作。 

3.参与完成 1项一级或 2项二级或 4项三级风景园林工程的施工,工程经验收合 格。

4.负责各类绿地的养护管理或苗木生产,连续两个年度达到养护和生产标准。 

5.参与编制完成省级行业地方标准,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获市(厅)级以上优秀勘察、规划、设计、优质工程奖,或施工、监理(项目技术管 理)的优质工程奖(以奖励证书为准。其中优质工程奖以公布获奖项目、单位和主要勘察 设计人员名单为准,勘测设计奖限额定人员,施工、监理等奖项每项目每专业只限 1人)。 

(三)参与研究制开发或推广应用新产品、新结构材料、新技术设备、新工艺等,已投 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省内先进水平 1项以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 定认可(附鉴定材料)。 

(四)参与推广应用新技术 2项以上,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附鉴定 材料)。

(五)参与解决设计、施工、监理(项目技术管理)、安装中的复杂技术问题 2项以上, 效果显著,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附鉴定材料), 

(六)参与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项目技术管理),应用国省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 重要创新(包括建筑造型和建筑布局),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 定认可(附鉴定材料)。 

(七)参与 1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技改、引进)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 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并通过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八)获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 1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 2项以上(以 专利证书为准)。 

(九)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篇以上。 

2、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 — 20—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专利成果报告、技术总结、工程设计方案及说明、施工 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监理规划等)2篇以上。 

3、提出的科技建议 1项以上被有关部门或单位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 进步或行业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附评议材料)。 

(十)在企业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或引进中型先 进设备 1项以上,有创新的技术成就,通过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验收)。 

五、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 等。市(厅)级:市是指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局、委、办等。 

(三)年度考核:对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 业技术工作满 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 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大学本科 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近 4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 专业技术工作满 4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 4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建筑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取得不同专业学历 (学位),但其中一个专业学历(学位)为建筑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其学历(学位)可按 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认定。 

(五)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被授权的行业学(协)会举 办的各种专业评奖,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奖励,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研究 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的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 级。

(六)本专业奖项为:国家级奖项指国家科技奖(5个子项);省级奖项指省科技奖(5 个子项)、河北省人居环境奖;部级奖项指住建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中 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全国优秀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优秀园林工程 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中国国际园林博 览会特别贡献奖、特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全国优秀项目经理奖等;市级奖项指市科学 技术奖;厅级奖是指省住建厅、省城市规划协会、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省墙材革新 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省小城镇规划建设协会、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省工程咨询 协会、省风景园林学会等省级协会(学会)颁发的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河北省建 设科技进步奖、全省优秀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奖、河北省绿色建筑创新奖、河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优秀(质)成果奖、河北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河北省勘察设计咨询行业优秀 QC 成果奖、省安济杯工程、省结构优质工程、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等奖励。不包括论文奖、 — 21—征文奖等。 

(七)获得鲁班奖的认定。主要获奖人员是指项目经理(含专业(土建、水暖、电器) 工长各 1名)、总监理工程师(含总监代表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且有 符合规定的佐证材料(如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人员和过程及竣工验收签字资料等)。 严禁同一获奖材料重复使用。 

(八)项目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确定,大、中、小型工程项目,是 按国家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执行;一、二、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是按国 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一、二、三类建筑工程项目,是按河北省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规定执行。 

(九)工程建设标准:指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 特定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公认的机构批准。层级是: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省级政府主管 部门制定)为政府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为社会标准。 

(十)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的技术和科 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 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环保、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 的重要标志。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企 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 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 或社会效益的为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 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 

(十一)主持、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课题总负责人)是指负 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 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 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 1名。参与主持、技术负责人 一般为项目前 3人,指参与者至少参加了该项目工作量的 70%及以上,相关报审资料中 应附有证明材料,如:总结、单位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本人签字的相关资料等。技术 骨干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或分支专业 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人员的前 5名,对于大型项目为前 7名。 

(十二)主要完成人:指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该项科技成果自始至终从策划、研 发、试验全程参加)。一般 1-2人,较大综合性科技成果一般不超过 5人。 

(十三)主要起草人员是指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的主要创作(编写)人和单位。一 般不超过 5人,重大综合性基础标准不超过 7人。 

(十四)创新:为了需要而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并获得一定有 — 22—益效果的行为。在操作层面指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示范及提出 新思路、解决技术难题、技术改造和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管理等。 

(十五)成果推广转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指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 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 200万元以 上)30%以上; 成果推广转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指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 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 200万元以上)20% 以上;成果推广转化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指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 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 200万元以上)10% 以上。

(十六)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具有 ISBN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 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 成果,不包括编著和译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 出版的具有 ISSN刊号和 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论文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 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 专刊、专辑、论文集。 

(十七)在“四、业绩成果条件”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仅认可其 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不累计。 

(十八)本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随生产力水平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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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 

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试行) 

评审标准

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应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 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 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长期在本专业一线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 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 工作和学习。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公用事业工程、市政工程、风景园林 工程等方面从事科研、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 强国建设。 

(四)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年;或具备硕士学 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满 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城乡规划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1 项市(厅)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承担国家、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1项以上,并 经过专家评审和成果验收。完成省(部)级城乡规划科研项目 2项以上,或完成市(厅) 级城乡规划科研项目 3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国家、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和 规程 2项以上。 

2.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完成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地级)的 区域规划、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总体规划 2项以上,主持编制完成 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 — 8—体规划 3项以上,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单独编制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开发区、园区总体规 划。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参加编制完成跨市域的城镇体系规划 1项、20万人口以上的城 市总体规划 3项以上;参加编制完成 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 3项以上,或规模与之 相当的单独编制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开发区、园区总体规划。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 编制完成跨市域(地级)以上的区域规划 3项以上、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总体规划 2项 以上。

3.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完成 20万人口以上总体城市设计 2 项以上或详细城市设计 1项以上;20万人口以下总体城市设计 3项以上或详细城市设计 2项以上。 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完成 20万人口以上总体城市设计 3以上项或详细城市设计 2 项以上;20万人口以下总体城市设计 4项以上或详细城市设计 3项以上。 

4.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或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 保护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历史街区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专项规划 3项以上,或 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公用共设施、城市交通、公共管理和服务设施规划 3项,100公顷以 上的风景园林规划 1项以上,或其他专项规划 5项以上。 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参加编制完成省级以上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区、历史街区 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专项规划 3项以上;或 20万人口以上城市公用设施、城市 交通、公共管理和服务设施规划 5项以上,100公顷以上的风景园林规划 2项以上,或其 他专项规划 6项以上。 作为专业负责人组织或主持完成规模 20万人口以下城市或镇县城总体规划或县域 城镇体系规划 3项以上,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园区总体规划。 

5.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或主持完成 5平方公里用地以上控制性 详细规划 3项以上,经规划部门组织评审并经政府批准;或 10公顷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修建性详细规划 5项以上(含居住小区规划、片区规划和街区环境景观规划、工业用地规 划等),并经过部门审定通过。项目主管行政部门组织评审通过。 

6.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完成省级行业地方标准 2项以上,并通过省级业务主管部门 批准实施。 7.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申报单位。 

(二)从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岩土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作的工 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或省 (部)级科研项目 1项和市(厅)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或验收或评价。 

2.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产品、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 3项以上,并经省 — 9—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3.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一级)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申报单位。 

4.作为主要编制完成人完成省级行业地方标准 2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 部门批准实施。 

5.从事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岩土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按 专业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建筑工程设计: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 3项大型工程项目 或 4项中型以上工程项目的设计; 

②建筑工程施工: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 1项以上一级房屋建 筑工程或 2项以上二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 

③岩土工程(岩土勘察、设计、测试、治理,水文地质勘察,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 查等):作为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专业)负责人完成 3项大型或 4项中型工程; 

④安装工程(管道、钢结构、工业设备、起重运输、工业电气仪表等):作为项目经理或 技术(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 1项以上一级机电安装大型工程或 2项以上二级机电安装 中型工程项目的施工; 

⑤装饰装修: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 2项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 3项以上二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装饰装修的设计和施工。 


(三)从事建设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招标代理、工程测量、质量检测、工程 造价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或省 (部)级科研项目 1项以上和市(厅)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 鉴定或验收或评价。 

2.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产品、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 3项以上,并经省 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3.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一级)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申报单位。 

4.作为主要编制完成人完成省级行业地方标准 2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 部门批准实施。 

5.从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招标代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完成 5项以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或 10项以上二、三级房屋建 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咨询、招投标等工作;从事工程 监理、项目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 2项以上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或 3项以上二、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 工程建设工程的监理、项目管理工作。 

6.从事工程测量、质量检测(监测)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一级 — 10—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项目 5项以上,或二、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 公用工程建设工程项目 8项以上的工程测量、质量检测(监测)工作。 

7.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与审查、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标准(规范、规 程、规则)的编制与审查工作的工程造价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过一类建筑工程建设项目 3项以上,或二、 三类建筑工程建设项目 5项以上的工程造价确定的编制和审查; ②作为编制人员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主持或参加过全国统一、省(区、市)、行业工 程造价计价依据以及国家或地方计价标准(规范、规程、规则)的编制(审查)和管理(以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国家或地方计价标准发布的名单为准); ③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并负责编审本地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3项以上补充计价依据并发布执行。 

(四)从事公用事业(给排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的科研、规划、设计、 施工、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 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1项和市(厅)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 鉴定或验收或评价。 

2.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 3项大型或 4项中型以上,或作为专 业负责人完成 4项大型或 5项中型以上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 

3.担任公用事业生产运营大型企业生产技术负责人工作 5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生 产技术连续工作 10年以上,或在中小型企业担任生产技术负责人 7年以上或从事本专 业生产技术连续工作 10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设备)。 

4.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一级)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申报单位。 5.作为主要编制完成人完成省级行业地方标准 2项,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 批准实施。 

(五)从事市政工程(道路、桥梁、交通与照明)科研、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的 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 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1项和市(厅)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 鉴定或验收或评价。 

2.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 20万人口以上城市道路交通规 划;或交通工程设计 3项以上划。 

3.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 2项以上大型或 4项以上中型城市 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参加完成 4项以上中型以上桥梁工 程的设计、施工。 

4.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城市道路、桥梁、照明养护管理 6项以上 — 11—的独立维护工程,且在养护管理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以上,负责的设施完好,未出现安 全事故。

5.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一级)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申报单位。 

6.作为主要编制完成人完成省级行业地方标准 2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 部门批准实施。 

(六)从事风景园林科研、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 条件之一: 

1.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 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1项和市(厅)级科研项目 2项以上,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 鉴定或验收或评价。 

2.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 1项以上,或 省、市级风景名胜区规划 2项以上,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3项,或风景园林其它项目规划 3项以上,并已经实施。 

3.主持完成 2项以上大型或 3项以上中型或 5项以上小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设 计。

4.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 2项以上大型或 3项以上中型或 5 项以上小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施工,工程经验收合格。 

5.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从事城市绿地养护管理 10年以上,养护工程 连续 3年以上被评为优秀等级,或荣获省级以上行业评优称号。 

6.作为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所承担的工作获省级以上业务表彰、奖励、命名。 

7.作为主要编制完成人完成省级行业地方标准 2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 部门批准实施。 

8.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一级)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申报单位。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三: 

(一)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 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省(部)级以上优秀规划、勘察、设计一、 二等奖,优质工程 1项以上或三等奖 2项以上,或工程监理(项目技术管理)获奖项目的 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优秀规划、勘察、设计一等奖,优质工程 2项以上、二等奖 3项以 上或三等奖 4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其中优质工程奖以公布 获奖项目、单位和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名单为准,勘测设计奖限额定人员,施工、监理等奖 项每项目每专业只限 1人)。 

(二)参与主持省重大科研、工程项目的研发、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生 产等技术工作 3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 或验收(附鉴定或验收材料),或参与主持省(部)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 — 12—开发、设计、引进、实验、示范等技术工作 3项以上,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 于国内较高水平,并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验收(附鉴定或验收材料)。 

(三)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的本专业发明专利 1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 专利 3项以上,转化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以专利证书、转让协议和转化效益 证明为准)。 

(四)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 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3篇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 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并实施,或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 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规程、工法编写 1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用 于生产实践(以出版物的参编人员名单为准)。 

(五)发表本领域研究论文、著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 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 1部以上,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 本专业论文 2篇以上。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现职称 2年以 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1项以上或三等奖 2项 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国家优质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国家 QC 成果二等奖的主要贡献者(以奖励证书为准),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国家绿 色创新奖的主要负责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主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 3项以上,取得重大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或参与主持完成省(部)级 2项以上或市(厅)级工 程项目 4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 域空白。

2.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 3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 业论文 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 2篇),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 1部(独著 10万字以上, 合著 20万字以上其中独立完成 10万字),或编制 3本以上国家或地方工程建设技术标 准 3部以上(前三名),或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编写者,或国家标准设计图集的主要设计 者,或国家级工法的主要编写者,或国家级建设工程定额的主要编制者,或国家级新技术 应用示范项目或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五、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 等。市(厅)级:市是指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局、委、办等。 

(三)年度考核:对具备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年 — 13—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 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年的专业技术 人员,按照近 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建筑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取得不同专业学历 (学位),但其中一个专业学历(学位)为建筑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其学历(学位)可按 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认定。 

(五)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被授权的行业学(协)会举 办的各种专业评奖,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奖励,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研究 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的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 级。

(六)本专业奖项为:国家级奖项指国家科技奖(5个子项);省级奖项指省科技奖(5 个子项)、河北省人居环境奖;部级奖项指住建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中 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全国优秀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优秀园林工程 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中国国际园林博 览会特别贡献奖、特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全国优秀项目经理奖等;市级奖项指市科学 技术奖;厅级奖是指省住建厅、省城市规划协会、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省小城镇规 划建设协会、省工程咨询协会、省风景园林学会等省级协会(学会)颁发的河北省优秀工 程勘察设计奖、河北省建设科技进步奖、全省优秀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奖、河北省绿色建筑 创新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优秀(质)成果奖、河北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河北省勘 察设计咨询行业优秀 QC成果奖、省安济杯工程、省结构优质工程、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 等奖励。不包括论文奖、征文奖等。 

(七)获得鲁班奖的认定。主要获奖人员是指项目经理(含专业(土建、水暖、电器) 工长各 1名)、总监理工程师(含总监代表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且有 符合规定的佐证材料(如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人员和过程及竣工验收签字资料等)。 严禁同一获奖材料重复使用。 

(八)项目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确定,大、中、小型工程项目,是 按国家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执行;一、二、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是按国 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一、二、三类建筑工程项目,是按河北省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规定执行。 

(九)工程建设标准:指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 特定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公认的机构批准。层级是: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省级政府主管 部门制定)为政府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为社会标准。 

(十)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的技术和科 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 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环保、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 的重要标志。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企 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 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 或社会效益的为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 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 

(十一)主持、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课题总负责人)是指负 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 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 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 1名。参与主持、技术负责人 一般为项目前 3人,指参与者至少参加了该项目工作量的 70%及以上,相关报审资料中 应附有证明材料,如:总结、单位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本人签字的相关资料等。技术骨干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或分支专业 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人员的前 5名,对于大型项目为前 7名。 

(十二)主要完成人:指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该项科技成果自始至终从策划、研 发、试验全程参加)。一般 1-2人,较大综合性科技成果一般不超过 5人。 

(十三)主要起草人员是指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的主要创作(编写)人和单位。一 般不超过 5人,重大综合性基础标准不超过 7人。 

(十四)创新:为了需要而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并获得一定有 益效果的行为。在操作层面指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示范及提出 新思路、解决技术难题、技术改造和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管理等。 

(十五)成果推广转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指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 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 200万元以 上)30%以上; 成果推广转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指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 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 200万元以上)20% 以上;成果推广转化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指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 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 200万元以上)10% 以上。

(十六)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具有 ISBN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 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 — 15—成果,不包括编著和译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 出版的具有 ISSN刊号和 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论文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 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 专刊、专辑、论文集。 

(十七)在“四、业绩成果条件”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仅认可其 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不累计。 

(十八)本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随生产力水平适当调整。


来源:技能提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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