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人、各区住建(房管)局、市建设科技中心:
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的要求,现就2025年传统风貌建筑结构安全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对已公布的1272处房屋类传统风貌建筑的房屋结构安全进行核查。
二、责任分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该项工作;市建设科技中心负责将房屋类传统风貌建筑结构安全核查纳入全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并负责数据汇总、核查与鉴定指导等技术性工作。
各区住建(房管)局负责本辖区内传统风貌建筑结构安全检查的组织、宣传、复查和数据汇总工作;负责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人的传统风貌建筑结构安全自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助、配合各级住建(房管)局组织实施的本辖区内传统风貌建筑结构安全检查工作。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人承担传统风貌建筑安全责任,每年应对传统风貌建筑的结构安全进行自查。不具备自行检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或其他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查。
三、工作计划
(一)准备阶段(5月底前完成)。
各区住建(房管)局要做好宣传动员和必要的培训工作,向各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人派发《公开信》和《传统风貌建筑结构安全自查表》(附件2、3)。
(二)实施阶段(9月底前完成)。
1.组织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人进行自查。各区住建(房管)局会同街镇组织辖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人自行或委托结构专业技术人员对传统风貌建筑的结构安全进行检查,填写《传统风貌建筑结构安全自查表》并报送至各区住建(房管)部门。
2.指导各镇街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各区住建(房管)局指导传统风貌建筑属地镇街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并将巡查信息上传至房屋安全监管平台相应页面,记录更新相关结构安全情况。汛期内应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危害传统风貌建筑行为及时制止,依法处理并告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3.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复查。各区住建(房管)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第三方技术单位对辖区内传统风貌建筑出具结构安全核查报告(附件5)并予以审核、上传至房屋安全监管平台相应页面。对发现有严重结构安全隐患的,及时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人发放《房屋使用安全鉴定通知书》(附件4),指引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三)审核阶段(11月底前完成)。
1.各区住建(房管)局应及时将《广州市 区 2025年传统风貌建筑结构安全核查明细表》(附件5)报送市建设科技中心。
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入汛后组织工作小组,结合修缮监管工作对各区进行现场指导和抽查,指引各区规范化填报、上传相关信息资料至房屋安全监管平台。
3.市建设科技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和数据汇总工作,及时将年度核查报告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附件:
2.公开信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2日
摘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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